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通过学习《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40号)的等文件精神,为能有效控制、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湘隆佳园”项目房建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就监督管理工作浅谈几点拙见,仅供参考;
一、首先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方面进行审查、审核,满足施工的合法性要求:
1.审查租赁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行业颁发的行业确认证书;审查安装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单位与租赁、安装单位签订的租赁、安装拆卸与维护保养合同。
2.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实施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和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核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做到人证相符。审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
二、其次严格设备进场验收程序: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与施工、出租安装单位共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进行查验确认,对建筑起重机械整机、构配件(包括分批进场的标准节、附着等)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对租赁(产权)单位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等进行审核,形成验收纪录。在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五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在例行检查验收时,发现有两节标准节不属于原厂生产的配件,于是通知项目部及出租安装单位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配件进行退场与更换,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规范及操作程序要求:
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严格规范及操作程序要求,按已审定批准的施工方案,核查安装单位的安装拆卸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施工单位安全员、机械员是否到岗履职,安装拆卸人员是否与安装单位委派人员一致并执证上岗,安装拆卸作业是否按专项方案实施并进行全程旁站,做好旁站记录。安装完成后,督促安装单位、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自检和检验检测。
四、参加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的联合验收,经联合验收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在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湘隆佳园6#栋人货升降机的联合验收中,因人货升降机是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按照规范要求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故我部要求操作员在现场按照说明书的试验程序及操作要求规定进行坠落试验。经过检测,试验的梯笼坠落未超过规范允许的制动距离范围,符合验收要求。验收合格后即要求维护、保养员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工作。
五、最后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监理台帐,参加每月度的建筑起重机械定期验收和安全检查,每月核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形成记录。督促施工、安装、租赁(产权)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对起重机械作业周期超过一年、防坠安全器超过安全期限的,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委托原检验检测单位重新检测、标定。
(作者:湘隆佳园监理部 邬士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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