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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新时代   
新闻作者:部黄玲  发布时间:2015-10-16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013]12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电子招标投标取得积极性进展,但实践中仍存在平台监督和交易功能不分、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交易平台市场竞争不充分、监督手段滞后与监管越位并存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评标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效率性,长沙市高新区及湘江新区率先成为长沙市房屋市政施工类项目电子开评标试点区。对于房屋市政项目而言,能否采用招投标形式,通过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择优选定一个高水平的施工单位,对于有效控制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从而实现预期的投资效益目标是至关重要的。

  2015年4月22日,我司受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依法对桐宁路(枫林二路—麓泉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是高新区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后,我司承接实施的第一个电子招标项目,我司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临时电子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根据相关规定首先进行了电子标书的制作,标书制作的基本流程是:新建标书—输入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码等信息—在“招标文件”页签中导入相关文件—设置“评标办法”—编写资格性检查一览表—填写XML清单数据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标书固化。标书制作时应注意:1、检查项目编码,项目编码不能太过简单;2、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固化,是否有底纹;3、检查评标参数设置,a.评审流程是否正确、b.各流程的评审项是否正确、c.预警线选择的方式和文本内容是否一致;4、在发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时检查五项清单三项主材是否填写,具体操作流程及图解详见长沙电子标书编制软件(招标版)操作手册。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经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审核备案通过后,于2015年6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时发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9日上午9:00时整,开标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共收到九家投标单位的投标,评审工作于当日下午2点顺利结束,节约了大量评标工作所需时间。同纸质文本投标相比,推行电子招标,在开评标过程中存在如下意义及作用:

  1、节约社会成本。投标人不需要再打印很多的文本标书,以往投标单位很多人抬一大箱投标文件的现象消失了,投标人只需提交一张电子标书的光盘和少量的文本资料,既节约了标书制作的成本,又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2、减少投标文件制作人为的出错率。招标人在发招标文件时发放电子招标书,避免了投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各种错误,当电子标书制作系统报错时,投标文件是不能进行固化保存的。

  3、招投标活动全程智能化。电子开评标系统在信息化与网络化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理念。完全或基本实现系统的自动化,减少或不需要人为的干预而实现系统的高效自动运转,充分体现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成为现实。

  4、评标效率大大提高。利用电子评标系统,减少专家在计算环境的工作量,计算打分均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大大提高了评标环节的工作效率。

  在计算机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实施电子开评标将有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效率,为有形建筑市场创造“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市场环境。在不久后的将来,我国建筑市场将全面推行电子招标,在推行电子开评标的过程中,我们应不断加强个人知识面的学习,积极参与各项专业技术职称与资格考试,密切关注招标采购市场新动向,学习新颁布实行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培养。力争将每一个招标采购项目做得更好、更完美!

  (作者:招标部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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